温州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于2016年12月29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,要求在乐清市城东街道砺灰窑村(该土地已经乐政国用【2016】003282号文件批准)建设乐清市乐成街道西门村安置留用地出让地块住宅项目,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766.03㎡(其中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342.03㎡)。
该项目前一环节的相关手续已经办理,上报资料齐全。经我局审核,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。 许可内容如下: 一、具体要求: 1、总用地面积:1212㎡(另带征面积200㎡) 2、建筑占地面积:405.97㎡ 3、总建筑面积:2766.03㎡(其中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342.03㎡) 4、建筑密度:33.5% 5、容积 率:2.06、绿地 率:30%7、泊车位:22辆二、详见总平面布置图(见右图)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以及其他组织,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,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(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),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5号窗口书面申报,登记为利害关系人,依法行使陈述、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。逾期不申报的,视为放弃上述权利。
联系电话:61882574
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2月 30日 |